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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

时间:2019-01-24 来源:本站 浏览量:

      2019年01月08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11条硬举措着力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题,促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民营企业纾困帮扶。由省农业综合开发公司、中原资产管理公司、河南资产管理公司三家省级平台机构分工合作,分别设立民营上市公司发展支持基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依法合规、一企一策原则,进一步加大民营上市公司纾困帮扶力度,以股权或债权方式支持发展前景良好的民营上市公司围绕主业并购重组、做优做强。帮扶民营上市公司以做优做强产业为目标,原则上不控股帮扶企业,不改变实际控制人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发挥省属投融资公司功能,围绕全省战略布局,强化“资本+产业”模式运作,大力“引资、引企、引产、引智”,通过并购重组、资源整合、股权投资等方式,推动优质民营企业发展壮大。

  二、进一步发挥债委会作用。全面梳理全省债务规模5000万元以上民营企业的债委会运行情况,根据企业债务变化,逐一确定并拓宽债委会参与主体,“一企一策”制定企业帮扶或风险处置方案,切实做好债委会决定帮扶企业的稳贷工作,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根据企业具体情况,经债委会表决通过,可以采取银团贷款等方式适当新增贷款,并发挥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政府投资基金、民企纾困基金等作用,提供新增流动性支持。

  三、积极主动服务对接民营企业。实施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百千万行动计划,按照产业、纳税、环保、科技、就业等标准,各县(市、区)筛选100家左右,各省辖市筛选1000家左右,全省筛选10000家左右民营和小微企业,建立金融支持“白名单”,逐一确定主办行,坚持融资融智相结合,制定综合金融服务方案,单列信贷计划,实行贷款台账管理,跟踪推进落实。开展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产品推介对接活动,提供专业化、个性化金融服务。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贷款基数大、占比高的金融机构综合实施货币政策、监管政策、考核政策等正向激励。

  四、建立大数据金融服务开放平台。按照政府主导、开放共享、统筹推进的原则,建立互联互通的大数据共享机制,基于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全面实现工商、税务、不动产登记、海关、司法、环保、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社会保障等涉企经营和监管数据集中实时共享,为金融机构提供一站式数据服务,推动企业贷款申请、审核、风控全部线上运行,提高金融机构尽职调查效率和质量,从源头降低企业融资费用负担,破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难题,打造多元化、全方位的金融综合服务平台。

  五、强化政策传导落实。由监管部门逐家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有效调动基层积极性的激励机制,明确尽职免责认定标准,制定实施细则,健全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对已尽职但出现风险的项目可免除责任,解决不敢贷、不愿贷的问题。加强金融政策解读、窗口指导和监管引领,落实国家服务实体经济和防控风险的各项政策措施。组织开展企业家培训,提高企业管理人员企业运营、财务管理、融资运作等能力,推动企业聚焦主业,合理选择融资方式,控制融资杠杆,实现可持续发展。

  六、加强融资担保支持。各省辖市、县(市、区)要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金追加机制,市、县两级注册资本逐步达到5亿元、2亿元以上。研究设立省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推动建立政银担三方共同参与、互利共赢、共担风险的机制和可持续的合作模式。发挥政府主导和政策导向作用,加大融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投入,加强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合作,以省级再担保机构为平台,以再担保业务为纽带,进一步完善再担保机制,增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信能力。发挥各地应急周转还贷金功能,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多主体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的运作机制。鼓励各地进一步扩大应急周转还贷金规模,提高资金使用和周转效率。省财政统筹使用省级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金,对各地设立应急周转还贷金予以支持。

  七、实施企业上市培育工程。研究出台推进企业上市挂牌的意见,对企业上市挂牌涉及的项目审批、不动产变更、国有资产转让、税费缴纳不规范、产权确认等历史遗留问题,省、市、县三级建立“绿色”通道制度。抓住港交所上市规则修订机遇,建立上市直通车协调联动机制,强化“一企一策”贴身服务,推动各类型企业特别是民营科技企业、创新企业赴港上市,实现赴港上市的重大突破。紧跟国家科创板动态,在全省摸排一批符合条件的企业,重点辅导支持。省财政根据企业境内外上市进程给予费用奖补。开展省辖市资本市场巡回大讲堂活动,组织中介机构深入企业进行一对一指导和服务,着力解决企业“不敢、不想、不会”上市的问题。

  八、大力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发布基金设立引导目录,开展社会资本合作,围绕绿色产业、大数据、乡村振兴、自贸区等重点领域,对接全国金融市场资源,引入知名管理团队和社保资金、保险资金等机构投资者,设立一批产业投资基金。加大招商力度,扩大政策宣传,引进国内外知名创投和产业基金入驻中原基金岛。加快产业集聚区发展基金、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基金等政府投资基金运作,围绕民营企业融资、产业转型升级等重点领域扩大投资。

  九、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在不良贷款率较高的省辖市组织开展不良贷款清收盘活专项行动,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重点对“钉子户”“赖账户”进行清收,依法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维护金融机构债权。支持金融机构加快不良贷款剥离核销,盘活金融资源。

  十、加强考核激励。修订完善《省级金融业发展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重点对银行信贷、资本市场融资、完善金融体系、深化金融重要领域改革等方面给予资金奖补支持。修订完善《河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考核激励办法》,强化对银行服务实体经济工作的考核,结果通报各银行总行;对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贡献突出的,在政府性资金存放、政银企合作、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倾斜。根据工作情况,对在机构批设、上市挂牌、协调指导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金融监管部门给予资金补助。

  十一、各地建立企业融资协调推进机制,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服务实体经济更好结合起来,摸清摸准民营企业发展状况,制定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和社会风尚,为金融机构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共同支持服务实体经济,推动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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